3)第二百二十九章 老三篇 十一_重生美国当大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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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coveredupournames.)

  “……”

  这下满场寂静,针落可闻!

  好吧,这首诗的情况比较复杂,不得不解释一下。

  原版叫做《IDIEDforbeauty》,直译是《我为美丽而死》,余光中老先生则翻成《殉美》。(注释1)

  原作者名叫艾米莉-狄金森(EmilyDickinson),这位高产的女诗人生于1830年,死于1886年。

  她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,一辈子未婚,而且25岁之后就把自己关在家里过起了宅女……那个修女一般的生活。

  艾米莉-狄金森这个名字对于赛里斯人有点陌生。但是美国文学界公认她是美利坚诗歌史上排名第二的大诗人,仅此《草叶集》的作者沃尔特-惠特曼。同时,她和惠特曼一样,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。

  狄金森女士一生写了将近1800首诗歌,但是生前只发表了七首。其余诗稿被她的堂妹捐赠给了哈佛大学档案馆,而这些诗歌直到她死后才得到世人的关注,陆续地出现在公众面前。

  所以这首诗确实已经写出来了,但是1921年还没有公开发表。

  很明显,我们的袁大师觉得这首诗太特么适合自己了。

  他也不顾了那么多,拿过来把“Beauty”改成“Handsome”就写在自己的“遗嘱”里面了。

  于是就成了他的“老三篇”中的最后一首——《我为英俊而死》。

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注释1:慕容觉得余光中先生那个版本太过追求直译了,所以自己翻了一下,见笑见笑。余先生的译本放在作品相关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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