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81日_开局一把刀[种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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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再运一块巨石回来,就别走了,我正准备午饭,等你回来,应该就差不多能吃了。”

  “噢!”黑毛点点头,又招招手让她看见,示意自己听到了,这才转身离开。

  温迪回到山洞,拔腿走入储藏室,又拿出一碗花生,快速地剥壳后,也放在餐桌上待用。

  她先做羊肉。

  羊肉已经解冻,温迪取了一个大锅烧开水,在烧水的时候先把羊肉洗干净,等水滚了,把羊肉也丢进去滚,等水再次烧开后,用勺子撇去白色或熟肉色的浮沫。撇去浮沫后,才加入香料,有这些:切块的生姜,一把花椒粒,适量的桂皮、小茴香、大茴香、丁香、陈皮、豆蔻等物,这些材料要一次加入,此时水会稍微降温。紧接着加入鱼露、白砂糖、盐,接着用勺子挖一块乳白色的猪油,一并擓在汤里,再用长柄勺子搅动,使所有香料和调料全部融入汤中,或逼出食材的味道。

  接下来,盖上锅盖,开始焖炖,炖羊肉的时间里,温迪继续准备做花生米炖猪蹄。

  她用了整整八个猪蹄,除此之外,还用到花生米——这是必需品,此外,生姜,冬菇。

  冬菇是在密林里摘的,没晒,温迪带回来的不太多,都是新鲜的,不用泡水,洗干净就能直接用,虽然蘑菇的气味会比较重,但泡水可以去除一些。而且,新鲜蘑菇当然还是比干货好吃的,干货会流失营养,也会流失鲜味。前者,营养,温迪不是太在乎,但是她很在乎鲜味的问题,虽然干货蘑菇泡水后也不是就不能吃了,但要比鲜味,那肯定不如新鲜的。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温迪当然得吃最新鲜的蘑菇。

  温迪先烧一锅水,在烧水的时候处理猪蹄,主要是先用火烫猪蹄表面,把毛腥味除尽,再刷洗表面的焦色,弄干净后,剁成块。等锅里的水烧开了,先捞出半碗来,兑上凉水,用温暖的一碗水浸泡花生仁,顶上可以用木板压住,要让这些花生仁泡透。接着把猪蹄丢进烧开的水锅里煮,这段时间处理其他两样食材:生姜要去皮切片,冬菇则去蒂洗净。

  此时,锅中的水再次沸腾,温迪找来几个碗,把锅中煮尽血水的猪蹄捞出,盛在碗里。

  然后就是正式地炖煮了,取一个大锅,架在火上,将切块煮过的猪蹄铺在最底下,随后依次放入生姜片、冬菇,再调入盐、胡椒粉、一杯用白酒煮的肉桂酒,再注入猪骨高汤,将所有食材没顶,随后将石碗盖住,开始炖煮。

  羊肉和猪蹄都得久炖,全做完了,温迪也不能闲着。

  刚刚不是还烧了一锅猪骨高汤嘛,温迪就此利用,选了一些蔬菜切片放入汤中,稍微煮一段时间后,加入红薯粉再煮。等她把一锅杂烩煮好了,黑毛跟掐点似的,准时踏入了山洞大厅。

  “嗯?好香!嗯?嗯?”黑毛正要夸,突然又闻到了迥异的香味,随即又一种。

  温迪理解,她可是同时煮了三锅汤:一锅香料羊肉、一锅花生米炖猪蹄、一锅蔬菜杂烩,都是香味很浓的,前两者不提,第三种虽然没有久煮,但因为已经开锅端上了餐桌,所以味道散发得最快也最广,黑毛刚进大厅时,首先闻到的就是这碗杂烩汤的香气。

  “今天我们吃流水席……极简版的流水席。”温迪说。

  简单来说,就是吃完一道,上一道。

  两人先坐在餐桌边,吃蔬菜杂烩汤,吃完这道汤,羊肉收汁完毕,温迪把它捞出来切薄片装盘,放桌上,配着冷菜梅汁萝卜吃。吃完五香羊肉,花生米炖猪蹄也煮好了,黑毛直接把锅子端过来,放旁边,边捞边吃,整整八个大猪蹄切出来的分量啊,等温迪和黑毛吃完,简直撑得走不动了。

  等黑毛休息够了,还想出门的时候,都已经四点了。

  温迪想拦他,“四点了,还去海边?”

  “今天天气好,太阳落山晚,我再跑两小时,明天就省事多了。”黑毛很坚定,说完就走了。

  而温迪呢……

  刚吃完午饭,又得摩拳擦掌,开始预备晚餐了。

  她想想都有点好笑,怎么吃完又吃啊?

  大战在即,她好像一点也不紧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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