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60章 唐莎莎用手下人的生命当诱饵_小农民的快乐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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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的石子握在了手里。

  大帅屏住呼吸,侧耳听着不远处那些黑衣人踩在石头上发出的沙沙响声,通过声音来确定他们的位置。

  山头上的夜,很静很静。

  突然之间,大帅的身体像平地窜起一道黑色的火焰一样,猛的从大石头后面跃了起来,黑暗中,只见他单手一扬,大手抓住的五六块石头便飞速掷了出去,大帅的力气是常人的十几倍,他的胳膊像古代那种投石器,他投掷出的石头像炮弹一样飞出,六块石头向那群黑衣人罩了过去。

  大帅这个动作,快得无法解释,也就像幽灵般的地闪了一下,甚至超过了一般人的视觉能力,所以唐莎莎和几个杀手没有发现他。

  在大学里,大帅平时练习的就是腕力。而且在农村生活时的少年时代,扔石头是他的绝活之一。而自从身体变异之后,手上的力气大得真是无法形容。

  大帅的这一招是极其有效的。只听不远处几声“啊”“啊”的惨叫声传来。

  大帅听声音的次数就知道。有三个人中了他的“石头炮弹”了。

  只是大帅的夜视本领是不能随意动用的,因为这要消耗他的大量功力。不启动透视能力,对方具体的中弹位置大帅并不清楚。他也没有冒险伸出脑袋去查看。他知道唐莎莎那无处不在的子弹一直在等着自己冒头呢。

  大帅想想,怎么让自己遇上唐莎莎这么一个人呢。说实话,唐莎莎那张俏脸真是一个东方面孔中的姣姣者,是大帅遇到的第二个让人感叹的魔鬼面容,然而这么一个漂亮出众的美色,不去当个明星之类,却要当个随时可以送命的杀手。有时候,一个人的志向,真的是莫名其妙。

  而唐莎莎却以当上世界知名杀手而自豪。确实,目前在燕京,除了背影就是唐莎莎用枪最为强悍了。

  要是光线够用的话,唐莎莎真是指哪儿打哪儿。没有一点儿偏差。对她而言,枪已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。就是光线微弱,只要对方露出头部来,唐莎莎也可以一枪将其击中。

  这里说唐莎莎可以一枪将其击中,而不是一枪将其击杀,是因为大帅有左手化掉子弹的本事。这是让唐莎莎大为头疼的一件事。

  马唱听到了大帅哥刚才也好像有什么动静,她却也没有能力发现大帅的动作,然而杀手那几声“啊”,马唱却是听到了。

  大帅继续保持静默,细听对方的动静。突然,脚步声又沙沙地响了起来。看来,大帅刚才那三块飞石,只是打伤了对方,并没有击毙对方,也没有让对方丧失战斗力。

  如果说之前的那些黑衣人是在慢慢移动的话,现在这几个人就是大步奔跑了。

 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?

  他们就这么大胆地暴露在大帅和马唱的面前?暴露在两人的枪口之下?

  好似对方要用一种决战的方式,不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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