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32章 李光私作小史案_诈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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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当时朝廷曾派员去陆游家抄录书籍。

  而在绍兴六年宫廷收藏书籍时,赵构便令当时在史馆的范冲将这部司马温公记闻分类编纂,范冲经过考订,缮写成十册进呈,并对赵构禀报道:“此书虽未可尽信,其有补治道亦多。”显然,这本书并不在违禁书籍之列。

  而此时作者的曾孙却指此书为伪作。

  结果,赵构下令建安守臣严行查处,并将一应“不合开板文字”尽行毁弃,遭殃的就不只是一部司马温公记闻了,而司马伋却靠出卖祖宗得到“特迁一官”的奖赏。

  话说这司马伋开了个头,后面便不乏有人动起了借查禁史而告密得以升迁的歪念头。

  自此,告密诬陷他人作史的风气便在官场上流行起来,前面的胡铨再贬诗文案便是在这之后的第一桩案子。

  南宋名臣李光,徽宗崇宁五年进士,唐朝汝阳王李琎之后,曾与李纲、赵鼎、胡铨,在史书上被并称为“南宋四名臣”,

  李光的名望,当时远远高于为相之初的秦桧,秦桧曾欲为议和之事打算借李光的名望来压制民心。而李光的同乡指责他借依附权相谋取高位,为此李光不惜得罪秦桧与秦桧在赵构面前辩论,坚决反对议和,并于次日自请去职外放。

  次日,李光请求罢职。赵构曾言:“卿昨天当面斥责秦桧,举动像古人。朕退朝后叹息,正要寄心腹于卿,为什么要辞职呢?”李光说:“臣与宰相争论,不可留任。”九次上章请求,便被授任为资政殿学士、绍兴知府,改任提举临安洞霄宫。

  之后以秦桧为首的主和派得势。绍兴十一年冬,当时尚未与秦桧反目的御史中丞万俟卨得秦桧授意,指责李光阴怀怨恨,贬职为建宁军节度副使,安置在藤州。绍兴十五年,又将李光移置琼州。天天南宋初年的四大名臣,除了李纲死的早些没有受什么委屈,赵鼎、李光、胡铨三人都被秦桧整的很惨。赵鼎更是被迫自杀,以保全家人。

  绍兴十七年,又有人为求幸进,向朝廷举报“会稽士大夫李光家藏野史,以谤时政。”李光家人畏祸,把所藏的万卷书全部焚毁。然而终于没有逃脱厄运,绍兴十九年十二月,一场牵涉面很广的李光私作小史案发生了。

  事情也是因为司马伋开了那个卖祖求荣的头,得以幸进,他人欲效之而起,而这个效仿的人是李光以前门下的亲信。

  自从被贬官后,李光无所事事,将其在宦海中浮沉数十年所见所闻记录下来,传以后世,或提供史馆作参考资料,这在当时的士大夫中也是常事。

  李光的儿子李孟坚在一次闲谈中,曾对李光的馆客、淮西提刑司干办公事的陆升之提起过。大概是因为陆升之是出自门下,关系很近,李孟坚不加防备。

  然而言者无意,听者有心。陆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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