息远遁。
交战许久,林凡忽然变招,虚晃一刀,冲向不远处的贝贝,在贝贝的手臂上暗扣着飞针。
只见迎面寒光一闪,林凡急忙翻身跃起,躲过飞针的同时,一脚踏在黑狼的手腕之上。
眼见林凡离贝贝越来越近,黑狼忽然心神大乱,对于贝贝他有着不输于白狼对贝贝的情感。
作为同样出生在战乱之地的黑狼,他跟狼群很多人的成长轨迹不同,相同的不过是活在生命得不到尊重的最底层。
之所以不同,那是因为黑狼太普通了,太平凡了,无论是任何方面的天姿,可以说朽木不可雕也。
这种不懂左右逢源的人,如何能在频繁发生战乱的国家中长久的活下去。
也许他会随时死去,所有认识黑狼的人,都是这样对黑狼说的。
但是,谁又愿意承认自己平庸呢,无论是和平国度的人还是战乱国度的人,他们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无能。
和平世界还好,在战乱的国度当中如果承认自己的平庸,那么就意味着你将不被任何人看重。
那可是一件无限接近于死亡的了不得的大事情,没有人愿意赏黑狼这样的人一口饭吃。
但是黑狼不愿意认输,或者不愿意死亡,没有人不想活着,真的,几乎没有人不想活着。
为了活下去,黑狼去给很多的人当学徒,因为脑子太笨,始终学不会任何的东西。
在这段名为求学般挣扎活下去的过程当中,黑狼不知道付出过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,遭受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侮辱和伤害。
即便如此,也没有人善待黑狼,直到黑狼遇到改变自己一生的女人,那一次一个白衣青年推着一个轮椅上坐着的瓷娃娃。
看着黑狼,挥舞着拳头,一拳拳的砸在一颗粗壮的大树上。
他记得那个白衣人也就是白狼摇头叹息道:“天赋太差,勤都不能补拙的人,有点可惜这顽强的毅力。”
贝贝也叹息道:“可惜,真正的杀手,是要掌握那些可以杀人的本领的,那需要得天独厚的天赋。”
“光靠毅力,根本就达不到那种杀人于无形的极致。”
在黑狼拳打脚踢的那颗粗壮的大树上,是褪尽树皮之后的斑斑血迹,一看黑狼就不知道拿这棵树练过多久的功夫。
之所以,在这颗大树上苦熬身体,因为黑狼准备参加一个佣兵团的选拔。
那个佣兵团叫做狼群,据说每一个加入狼群的人,都能够得到食物跟保护。
大自然中的狼群这种生物,最为团结,所以这个以狼群命名的佣兵团,对于战乱当中的人来说,宛如看到一丝丝的曙光。
一个佣兵团想要活下去,他就必须要做所有在世界上被称之为黑暗的事情。
那些有关于黑暗的事情,通常要人性命,所以想要成为佣兵团的一名成员,体质不行是不可以的。
而且身手不厉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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